拖車運輸開始於20世紀20年代初。初的汽車列車由汽車和1~2liangquanguachezucheng,zhezhongqicheliechexingshiwendingxingjiaocha。houlaichuxianleanshiqianyinchehebanguachezuchengdeqichelieche,henkuaichengweituocheyunshuzhongyunzaihuowudezhuyaogongju。zhongguoyu50年代後期開始發展拖車運輸,到1983年底止,全國交通係統營業載貨汽車和牽引車中有65%拖帶全掛車和半掛車。上海、北京、天津等少數城市主要采用由鞍式牽引車和半掛車組成的汽車列車,而大部分省市仍主要采用由汽車和全掛車組成的汽車列車。

確定汽車列車大總質量時,應遵循以下原則:
①平均技術速度不低於單車的70%,高車速不低於單車的經濟車速。
②能在所遇大坡道上用1檔起步,2檔通過;直接檔(包括超速檔)的行駛時間,不低於單車行駛時間的60%。
③以1檔起步直到換至直接檔,達到相同車速所需時間不高於單車的1倍;以直接檔在水平路麵上行駛時應有一定加速能力,在平路上以直接檔中速穩定行駛時發動機負荷不大於70%。
④燃料消耗量不超過單車燃油消耗量的150%。
⑤驅動力足夠,且驅動輪不打滑。
⑥比功率不小於4.8kW/t。
⑦一車一掛,具有較大牽引力的汽車可拖車大噸位掛車。

